设计学院文件
院字〔202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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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设计学院实验室队伍培训与培养制度(试行)
学院各教学系(部门):
为更好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保证实验(习)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加强实验室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人员的业务素质,现结合实验中心规划及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实验室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培训的原则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用一致,专业对口;按需培训,要坚持岗位培训为主,兼职学习或脱产学习为辅,普遍地提高人员素质,保证教学效果。
第一条 实验室人员业务培训形式
1、根据工作需要,以自学为主,外出进修为辅的原则;
2、在校内随班听课,一学年不超过两门课程;
3、通过参加科研项目,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4、为了某些新开实验项目或新仪器、新技术,在分院安排下,可外出进修学习;
5、在校内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计算机、英语、实验技能等培训班学习。
第二条 实验室人员业务培训要求
1、认真听,认真记,认真练;
2、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要合格;
3、培训课程,要与实验课有关。
第三条 实验室人员业务培训考核要求
对于有考核要求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第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设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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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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