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文件
院字〔2021〕25号
──────────────────────────────
嘉兴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中心实验室
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各教学系(部门):
为了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实验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及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进行设计实践,为规范实验室开放的相关秩序,结合学校《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嘉院设字〔2015〕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开放原则
(一)人才培养优先原则。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各实验室的开放应首先为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优先向学生开放,建立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分类管理原则。各实验室的开放应根据实验室特点和学生、教师的实际需要,以全天开放、定时开放、预约开放和阶段开放等形式开展实验室开放。
(三)有偿服务原则。各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向学生、教师和社会开放。除面向学生和本院教师开放外,实验室面向社会的开放均实施有偿服务,努力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益。
(四)积极扶持原则。学院积极鼓励并扶持实验室创造条件为学生、教师和社会提供开放服务。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主要分为面向学生、面向教师科研工作和面向社会三种形式:
(一)面向学生的开放。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自选实验课题型:指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题,由学生自由选择并独立完成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实验过程,撰写实验报告的实验项目。
2.学生参与竞赛型: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或创新活动等需要开展的实验项目。
3.学生参与科研型:指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经学校立项的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学生个人、社团、兴趣爱好者结合实验室条件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二)面向教师科研工作的开放。实验室向教师科研工作的开放,包括为教师科研工作提供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技术服务等。
(三)面向社会开放。实验室在确保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除面向学生和教师科研工作开放外,利用实验室平台对校外承担社会科技服务的开放形式。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一)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实验室面向教师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的开放工作,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和有偿服务原则,视具体情况以预约开放的方式开展。
(二)工作时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全天向师生开放实验室。
(三)非工作时间面向学生的开放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1.面向学生的学生自选实验项目开放,学生应提前至少1天预约申请开放,学生应在预约的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并完成实验,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老师取消或者更改预约实验相关信息。原则上预约申请人数不少于5人,可安排开放。
2.由学校组织的学生参与竞赛型项目,或参加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学校开放实验项目等各类学生实践实验活动所涉及的开放,由各指导教师提前至少1天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借用,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时参加实验。
(四)非工作时间面向教师的开放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1.教师确有使用实验室需要,可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借用相关实验室。
2.借用教师需签署实验室借用安全责任书;还应承担借用期间的安全、卫生、设备管理与现场监管责任,不得将实验室交给学生单独使用。教师应将实验室钥匙妥善保管,严禁将钥匙交给学生使用。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的几点说明
(一)本中心所有实验室,均免费向本院学生、本院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开放。
(二)对社会的开放均实施有偿服务,努力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益。
(三)实验室开放期间安排相应人员进行管理。对于服装实验室缝纫机房和工业设计模型制作实验室,使用电熨斗和电锯利器等危险性较大设备,风险等级为“高”“中”的实验室,非工作时间为学生自由开放时,必须安排实验室管理老师值班,并不定时巡查。无危险仪器设备,风险等级为“低”的实验室非工作时间开放时,可安排学生管理员管理。学生管理员值班过程中,要求在开放的实验室内现场值班,如果同时有多间实验室开放,需要不定时巡查。实验室安全等级的确定见附件1《实验室安全等级表》。
(四)每次使用实验室,师生均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和使用登记。
(五)学生进行开放实验需要借用实验设备时,凭校园一卡通向管理老师办理电熨斗、电锯等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及时归还。
(六)师生应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凡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按规定赔偿。
(七)师生在每次完成实验后,主动办理仪器设备归还、验收手续。自觉把卫生打扫干净,凳子放整齐。
(八)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违规行为,由于自身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个人承担责任。
(九)教师确有需要,可通过办理借用手续,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使用。借用相机、摄像机类便携设备,在课程结束后的15天之内必须归还。教师因科研借用相机、摄像机类便携设备,借用周期不得超过45天,续借次数不超过2次。使用期间应保持设备完好,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借用设备。
(十)学生不得将借用设备带离实验室,如确有实践教学需要将设备带离实验室使用,应由任课教师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教师应督促学生在使用期间保持设备完好,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实验室安全等级表
序号 |
名称 |
危险等级 |
1 |
工业设计3D打印室 |
中 |
2 |
电脑绣花室 |
中 |
3 |
电脑横机实验室 |
中 |
4 |
丝网印刷实验室 |
高 |
5 |
数字化设计室 |
低 |
6 |
虚拟仿真实验室 |
低 |
7 |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服工)(服饰)(无熨斗) |
低 |
8 |
商业摄影室 |
低 |
9 |
画室 |
低 |
10 |
立体裁剪实验室(无熨斗) |
低 |
11 |
工业设计示教实验室 |
低 |
12 |
模型制作室(1) |
高 |
13 |
交互设计实验室 |
低 |
14 |
模型制作室(2) |
中 |
15 |
产品结构分析室 |
低 |
16 |
三维人体扫描室 |
中 |
17 |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工设) |
低 |
18 |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视传) |
低 |
19 |
缝纫工艺室 |
高 |
20 |
手摇横机室 |
低 |
21 |
音效实验室 |
中 |
22 |
梁林国画室 |
低 |
23 |
实验准备室 |
低 |
24 |
动画实验室 |
中 |
25 |
陶艺实验室 |
中 |
26 |
窑炉 |
高 |
27 |
扎染 |
中 |
设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设计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