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院发[2021]25号嘉兴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1-04


设计学院文

院字〔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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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中心实验室

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各教学系(部门)

为了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实验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及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进行设计实践,为规范实验室开放的相关秩序,结合学校《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嘉院设字〔2015〕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开放原则

(一)人才培养优先原则。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各实验室的开放应首先为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优先向学生开放,建立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分类管理原则。各实验室的开放应根据实验室特点和学生、教师的实际需要,以全天开放、定时开放、预约开放和阶段开放等形式开展实验室开放。

(三)有偿服务原则。各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向学生、教师和社会开放。除面向学生和本院教师开放外,实验室面向社会的开放均实施有偿服务,努力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益。

(四)积极扶持原则。学院积极鼓励并扶持实验室创造条件为学生、教师和社会提供开放服务。

实验室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主要分为面向学生、面向教师科研工作和面向社会三种形式:

(一)面向学生的开放。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自选实验课题型:指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题,由学生自由选择并独立完成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实验过程,撰写实验报告的实验项目。

2.学生参与竞赛型: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或创新活动等需要开展的实验项目。

3.学生参与科研型:指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经学校立项的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学生个人、社团、兴趣爱好者结合实验室条件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二)面向教师科研工作的开放。实验室向教师科研工作的开放,包括为教师科研工作提供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技术服务等。

(三)面向社会开放。实验室在确保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除面向学生和教师科研工作开放外,利用实验室平台对校外承担社会科技服务的开放形式。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一)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实验室面向教师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的开放工作,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和有偿服务原则,视具体情况以预约开放的方式开展。

(二)工作时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全天向师生开放实验室。

(三)非工作时间面向学生的开放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1.面向学生的学生自选实验项目开放,学生应提前至少1天预约申请开放,学生应在预约的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并完成实验,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老师取消或者更改预约实验相关信息。原则上预约申请人数不少于5人,可安排开放。

2.由学校组织的学生参与竞赛型项目,或参加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学校开放实验项目等各类学生实践实验活动所涉及的开放,由各指导教师提前至少1天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借用,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时参加实验

(四)非工作时间面向教师的开放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1.教师确有使用实验室需要,可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借用相关实验室。

2.借用教师需签署实验室借用安全责任书;还应承担借用期间的安全、卫生、设备管理与现场监管责任,不得将实验室交给学生单独使用。教师应将实验室钥匙妥善保管,严禁将钥匙交给学生使用。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的几点说明

(一)本中心所有实验室,均免费向本院学生、本院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开放。

(二)对社会的开放均实施有偿服务,努力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益。

(三)实验室开放期间安排相应人员进行管理。对于服装实验室缝纫机房和工业设计模型制作实验室,使用电熨斗和电锯利器等危险性较大设备,风险等级为“高”“中”的实验室,非工作时间为学生自由开放时,必须安排实验室管理老师值班,并不定时巡查。无危险仪器设备,风险等级为“低”的实验室非工作时间开放时,可安排学生管理员管理。学生管理员值班过程中,要求在开放的实验室内现场值班,如果同时有多间实验室开放,需要不定时巡查。实验室安全等级的确定见附件1《实验室安全等级表》。

(四)每次使用实验室,师生均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和使用登记。

(五)学生进行开放实验需要借用实验设备时,凭校园一卡通向管理老师办理电熨斗、电锯等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及时归还。

(六)师生应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凡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按规定赔偿。

(七)师生在每次完成实验后,主动办理仪器设备归还、验收手续。自觉把卫生打扫干净,凳子放整齐。

(八)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违规行为,由于自身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个人承担责任。

(九)教师确有需要,可通过办理借用手续,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使用。借用相机、摄像机类便携设备,在课程结束后的15天之内必须归还。教师因科研借用相机、摄像机类便携设备,借用周期不得超过45天,续借次数不超过2次。使用期间应保持设备完好,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借用设备。

(十)学生不得将借用设备带离实验室,如确有实践教学需要将设备带离实验室使用,应由任课教师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教师应督促学生在使用期间保持设备完好,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实验室安全等级表

序号

名称

危险等级

1

工业设计3D打印室

2

电脑绣花室

3

电脑横机实验室

4

丝网印刷实验室

5

数字化设计室

6

虚拟仿真实验室

7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服工)(服饰)(无熨斗)

8

商业摄影室

9

画室

10

立体裁剪实验室(无熨斗)

11

工业设计示教实验室

12

模型制作室(1)

13

交互设计实验室

14

模型制作室(2)

15

产品结构分析室

16

三维人体扫描室

17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工设)

18

大学生创新实验室(视传)

19

缝纫工艺室

20

手摇横机室

21

音效实验室

22

梁林国画室

23

实验准备室

24

动画实验室

25

陶艺实验室

26

窑炉

27

扎染



















设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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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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