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创新与开发,提高实验室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嘉兴学院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嘉院资字〔2018〕8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有兴趣的全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主持自制仪器设备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立项要求
1.实用性: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以解决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仪器设备的实际问题为主;
2.创新性:具有特色和创新,具有先进性和新颖性。
(三)立项范围
1.原有设备技术改造,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
2.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的自制及组装;
3.为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成效,解决某类问题而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通过嘉兴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填报,网址:http://lab.zjxu.edu.cn/sso/login.do;账号:一卡通号,密码:一卡通密码;登陆后在首页“仪器共享”下自制仪器申请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不接收纸质申请)。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经批准后予以立项;对立项的项目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五)优先立项的条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将优先给予立项:
1.自主研制开发,有助于高效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自制仪器设备(软件)等;
2.大型仪器设备新功能开发,有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的;
(六)结项的条件(任选3项,其中①②是必选)
① 完成样机并应用到教学科研中,效果良好(教务处开具教学应用证明);
② 参加省研究会及以上自制仪器相关竞赛;
③ 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
④ 获得相关专利授权1项;
⑤ 实现成果转化,转化金额不低于5万元;
⑥ 其他代表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