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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4-02


      各有关部门、实验中心: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保证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应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认真检查本部门的所有门、窗及相关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确保“技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放假前请各实验中心各学科实验室自行排查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及时清理实验室冰箱内的无用试剂,仔细检查冰箱线路,消除电线短路隐患。

    3.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关好门窗。

    5.涉及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危化品,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严禁丢弃有毒、有害固废,不得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

    6.对于需要24小时运转的设备,必须安排相应人员定期巡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清明假期需要装修或改造的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在施工断电前必须告知所涉及的实验室。

    8.放假期间如有学生在实验室内做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在场。

    9.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与上级部门,做好每天值班巡查记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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