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实验室开放及管理规定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2-10-25


为了保证摄影实验室的正常使用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实验室的使用必须经负责人准许,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
2、 摄影器材的使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
严禁擅自进行不正确的操作,以免造成的摄影器材损坏及人身
伤害。
3、 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老师反映,禁止自行排查。
4、 摄影工具在借用过程中由本人保管,如出现丢失或因操作不当而损坏,照价赔偿。
5、 摄影器材如外出使用,应提前申请领取,实验中心确认后领取,使用完毕后经任课教师检查立即归还,
6、 使用摄影室的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按原定位置存放整齐。
7、 学生在实验室期间不准吃零食等、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逗嘻闹。禁止在实验桌椅上乱写乱画,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于罚款处理。
8、 制作过程中的废弃物,按规定存放于指定位置。每天课程结束后,由值日生负责打扫实验室的卫生。
9、 做到人走,关灯,关窗,关门。

10、摄影实验室开放续提前半日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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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3-8364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