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中心动态>>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3-03-21

     
    各实验中心: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创新与开发,提高实验室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嘉兴学院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嘉院资字〔2018〕8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有兴趣的全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主持自制仪器设备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立项要求

    1.实用性: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以解决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仪器设备的实际问题为主;

    2.创新性:具有特色和创新,具有先进性和新颖性。

    (三)立项范围

    1.原有设备技术改造,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

    2.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的自制及组装;

    3.为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成效,解决某类问题而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通过嘉兴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填报,网址:http://lab.zjxu.edu.cn/sso/login.do;账号:一卡通号,密码:一卡通密码;登陆后在首页“仪器共享”下自制仪器申请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不接收纸质申请)。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经批准后予以立项;对立项的项目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五)优先立项的条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将优先给予立项:

    1.自主研制开发,有助于高效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自制仪器设备(软件)等;

    2.大型仪器设备新功能开发,有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的;

    (六)结项的条件(任选3项,其中①②是必选)

    ① 完成样机并应用到教学科研中,效果良好(教务处开具教学应用证明);

    ② 参加省研究会及以上自制仪器相关竞赛;

    ③ 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

    ④ 获得相关专利授权1项;

    ⑤ 实现成果转化,转化金额不低于5万元;

    ⑥ 其他代表性成果。

    友情链接: 中央美术学院 | 东华大学 | 江南大学 | 北京服装学院 | 浙江理工大学 | 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编:314001 联系电话:0573-83647512
    传真:0573-83643035